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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范式和数字经济是什么以及之间存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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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技术经济范式和数字经济是什么?以及之间存在什么关系?本文将阐述个人观点。

1.技术经济范式

技术经济范式最早由经济学家卡洛塔·佩雷斯于年提出。她认为每种发展模式都将根据特定的技术风格进行塑造,这种风格被理解为一种最有效的生产组织范式,即生产力增长在公司、行业和国家内部之间发生的主要形式和方向。这种范式由某些关键技术发展演变而来,将导致行业面临的相对成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为新技术扩散开辟了广泛的新机会。

技术经济范式的构建包括三个基础条件,一是新的低成本要素出现在生产投入的相对成本结构中,吸引投资并成为创新盈利的最优选择。二是在感知到的创新空间内,新技术发展进步及其在现有部门的有效应用提供了更多创业机会。三是在组织标准和原则中,特定方法和结构在利用新技术的潜力实现最大效率和利润方面表现卓越。既有研究认为技术经济范式是科技-产业革命引起的技术创新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结构和运行模式进行变革后形成的经济格局,是以在特定技术条件下满足同时期人们的价值需求为导向,以技术使能的经济结构和形态转换。

相关机制研究表明通用技术获得关键性突破后,相互关联的“技术族群”大规模涌现,并以革命性的速度产业化、商业化,向各个产业渗透扩散,同时伴生出1-2种成本低廉、近乎无限供给、具有广泛用途的关键要素,新技术族群与低成本生产要素将极大的引发生产方式、组织模式、商业模式剧烈变化,以新的技术-经济范式推动整个社会-制度结构的变迁。在技术经济范式变革过程中,决定经济增长形态和节奏的主要部门有四种:一是载体部门,密集利用新型关键要素的部门,最吸引了大量上下游投资机会,作为技术革命的典型,承载着关于新机遇的“话语”对经济增长的总体影响节奏巨大。

二是动力部门,负责生产关键要素和相关投入,因此具有维持和深化其相对成本优势的作用,为技术经济范式发展提供了条件,自身的增长依赖于跨行业的技术融合程度。三是诱导部门,是载体部门发展的结果和补充,只有在适当的基础设施投资和社会制度创新之后,才会实现倍增,也是促进核心产业扩散不可或缺的。四是基础设施,作为技术革命的一部分,在塑造和扩大所有行业的市场边界上作用巨大。

17世纪70年代至今,历史上的连续五次技术革命,都伴随着技术经济范式的扩散和由此带来的生产力提升,以及与经济、社会融合的过程,最终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数字经济范式的出现,正是得益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成熟和数据要素成本下降,提高了全社会的创新效率,包括数字工厂、智能制造对传统制造范式进行的全方位改造,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平台经济对要素匹配机制的优化等。因此,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出发,能够更清晰地认识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和机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模型,对理论研究有重要意义。

2.数字经济

内涵及分类

目前对数字经济的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数字经济作为一个开放且交叉的理论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内涵界定。数字经济概念最早由美国IT咨询专家唐·塔普斯科特在其年出版的《数字经济》中提出并被广泛传播,唐·塔普斯科特阐释了信息技术在商业运行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互联网在促进电子商务方面的作用,并认为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经济”形态,强调高增长、低通胀和低失业率,这一早期界定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一种信息技术赋能商业活动的狭义视角。国外学者认为数字经济是依赖数字技术的开发、生产、销售或提供商品和服务,包括高度数字化的商品和服务、混合数字商品和服务、IT密集型服务或商品生产、支持以上三个数字经济部门的IT行业部门。

类似的,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将数字经济定义为包括计算机网络存在和运行所需的数字基础设施、使用该系统进行的数字交易、用户创建和访问的内容。PaulMiller等认为数字经济是一场改变生活、工作和经营方式的互联网技术革命,激发了新经济的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为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创造了新的机会,且以其普惠性在加强社区建设和建立社会凝聚力方面有巨大潜力。

KaiLi等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代表高科技发展、商业和社会转型以及信息驱动变化的广度,反映在全球数字业务、经济机会和社会实践的增长中的变化。国内学者研究认为,数字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在数字技术催化作用下制造领域、管理领域和流通领域以数字化形式表现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包含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数字产业,以及其他可以被数字化的产业和领域。

也有学者认为数字经济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数据知识为关键生产要素,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式推动再生产方式与过程重塑、提升效率的过程,是实现用户对新价值的永恒追求的一种新经济形态。G20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国家统计局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将数字经济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

由此可知,早期国内外对数字经济的认识多停留在信息技术产业、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现象描述基础上,还未涉及技术赋能、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内容。随着G20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出现,数字经济的边界被大大拓宽,研究视角从数字技术、数字产业、逐渐转移到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生产要素组织方式重塑等涉及宏观、中观、微观多方面。本文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字基建为重要支撑载体,依托数字通用技术和应用创新,将数据投入要素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推进生产率提升、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制度变迁的新经济形态。

特征和趋势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在于,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引入到生产函数中,从而引发生产关系、资源配置、产权制度、激励机制、信用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何枭吟认为数字经济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断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商业经济行为,内容上体现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新兴数字产业蓬勃发展,实质上是创新为特征的知识社会中,信息数字化扩展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必然趋势。李晓华认为数字经济具有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平台经济与超速成长、网络效应与“赢家通吃”、“蒲公英效应”与生态竞争等新特征。

安宇宏认为数字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共享特性,为落后地区、低收入人群创造了更多共享技术成果、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综合现有研究可知,数字经济特征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其次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破式创新和应用,催生了新的生产制造范式,接着是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变革了原有生产组织与分工模式,使产业科技创新生态被重塑;最后在治理层面表现为社会组织与治理模式的重要变革。数字鸿沟“数字鸿沟”由美国商务部年发表的《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中首次提出,专题报告将因社会数字化的结果而加大个人之间在知识、经济、社会差距的现象定义为数字鸿沟。

哈佛大学学者PippaNorris在《数字鸿沟》书中将数字鸿沟分为全球鸿沟、社会鸿沟和民主鸿沟三种。DiMaggio和Hargittai在回顾了有关互联网普及率的数据之后,描述了数字鸿沟的五个方面来源:设备、使用自主性、技能、社会支持和技术使用的目的。DiMaggio等从不平等获取到差异化使用角度,对数字不平等研究文献进行回顾,提出互联网接入机会差异和使用互联网提供的服务中的不平等机制导致了数字鸿沟。

PaulMiller等认为解决或缩小数字鸿沟不能仅通过PC、手机等技术连接来解决,更根本的挑战是克服造成数字鸿沟的潜在分化形式:技能鸿沟、区域鸿沟和社会鸿沟。悲观的学者则认为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差异远远不会被信息技术所消灭,而是进一步被信息技术挖掘出来的地区差别所扩大,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数字鸿沟,数字鸿沟反过来又将制约地区的经济发展。

乐观主义的学者如安同良等则认为中国的数字基建填平了“接入鸿沟”,在充分发挥网络外部性的同时,促使企业由高房价地区向低房价地区转移。本文认为,我国区域间数字鸿沟部分成因可能在于,数字产业属于资本依赖型,前期巨大的研发投入决定了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数字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原本具有数字产业基础的地区进一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孵化创业企业,最终导致区域间数字资源分配失衡,并带来劳动力就业结构失衡,影响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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